被选举权
[bèi xuǎn jǔ quán]
[释义]
» [eligibility for election;right to be elected] 当选为代表或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
[更多释义]
1. 公民依法当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被选担任一定职务的权利。
»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1982年)第二章第三十四条: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”
2. 各种组织的成员当选为本组织的代表或领导人的权利。
»
[英文]
Right to be elected
被选举权是什么意思?以上就是被选举权的含义解释和发音。